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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视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

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郑欣淼谈
2001-03-21 来源:光明日报 曲冠杰 我有话说

鸿篇巨制的史诗、绚丽古朴的服饰、轻曼刚健的歌舞、多彩多姿的节日……《格萨尔王传》、十二木卡姆、纳西中原古乐、东巴象形文字……西藏唐卡、南方铜鼓、火把节、泼水节……各民族丰富的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并愈益受到世界的关注。如何在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,保护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,已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。为此,记者采访了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郑欣淼。

郑欣淼首先介绍说:在我国,民族文化一般指少数民族文化;民间文化是指在民众和民间社会中有代表性的文化,是社会文化中最为基本的部分。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,儒家文化作为主流意识形态,始终占据统治地位,而民族民间文化则难登大雅之堂。从80年代的文化寻根,到九十年代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热门话题,人们关注的大多囿于儒道释范围,而民族民间文化则未能引起研究者的足够重视。

在强调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就是保存人类文明的结晶,保存人类创造的足迹后,郑欣淼说,在中华民族文化中,民族民间文化是最富生机活力的部分,没有对民族民间文化的深刻理解和扶植保护,不仅难以全面认识中华民族五千年绵延不绝的文化传统,也难以完成建设新文化的历史使命。

郑欣淼用“相当严峻”来形容我国目前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形势。他说,首先,文化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活力的源泉和体现,而体现文化多样性的我国民族民间文化日益受到外来文化的挑战。其次,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加快,生产、生活方式的改变,都市文化的冲击等,使民间文化的生存土壤正在逐渐丧失。最能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文物、工艺品和有代表性的民间文化实物,本来就传世不多。近年来,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机构和个人,通过各种渠道私下收购、倒卖如铜鼓和少数民族服饰等民族民间文物珍品,使这些文化资源大量流失。仅日本的国立民族学博物馆收藏的中国少数民族服饰就多达几千套。

西部大开发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也提出了新的任务。郑欣淼说,西部既是中华文明起源和发展的重要地区,也是少数民族聚集之地,具有丰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特色鲜明、样式众多的民间文化。抢救、保护和合理利用西部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,建立良好的民族民间文化生态环境,是西部大开发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。

郑欣淼特别指出:我们大多注意有形的民族民间文化,而对无形的民族民间文化则重视不够。其实,对许多少数民族来说,许多重要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,如口传历史、表演艺术、风俗习惯、节日及礼仪等,更是民族基本识别的标记,是维系民族、社区存在的生命线,尤其需要我们加以保护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于去年6月正式发起设立《人类非物质和口传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》项目。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在许多方面,如各类戏曲和相关面具、道具、服装制作工艺,舞蹈、音乐,口传文学、传统工艺、手工艺等。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,往往是同对于非物质文化持有人的保护、掌握特殊技能的人才的保护联系在一起的。这是一个繁难而又必须下决心完成的任务。保护的含义视对象状况应有所侧重,或抢救、或保存、或挖掘、或整理。

郑欣淼说,当前民族民间文物的保护,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。由于缺乏明确有力的法律支持,保护工作举步维艰。加快立法步伐,已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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